本篇论文将首先聚焦于包令 “政治科学” 的一个侧面, 即国际法及其在清王朝、 奥斯曼帝国、 暹罗国家转型中的影响, 来揭示他们之间的关联和比较。 国际法并不只是维护外交关系的制度框架, 它也包含法律、 行政组织、 领土和民族认同的核心观念。 在面对无情的外交压力和 (通常) 隐含的军事威胁时, 奥斯曼帝国、 清王朝和暹罗的政治家们适应这些标准, 并将他们的自主权最大化。 最后, 这三个欧亚大陆的古老国家在 20 世纪初变得越来越接近欧洲民族国家的模式。
海洋,文化史,世界,丛刊
理查德·S.霍洛维茨(Richard S. Horowitz): 作者系加州州立大学北岭分校历史系教授、系主任
李恒俊: 系南京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
陈博翼: 系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Washington University in St. Louis)历史系博士候选人。
周鑫: 暂无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