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用事业监管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价格和成本监管困难,多数企业属垄断经营,监管体制不顺、监管措施不到位问题突出,公用事业监管的政策法规依据不足,等等。深圳市公用事业监管亟须改革。为此,本文提出了完善深圳公用事业监管政策的指导思想、基本目标和主要原则,并提出了改革的具体办法,即转变公用事业的价格管制方式、改革公共企业利润管理方式、强化公共企业的经营成本监管、调整公用事业监管体制、逐步完善公用事业监管的政策法规及相关合同或协议等。
地区经济,经济发展,经济预测,研究报告,深圳市,2007,2008
袁义才: 南开大学毕业,经济学博士,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访问学者(2013年),研究员,深圳市社会科学院粤港澳大湾区研究中心主任兼国际化城市研究所所长,研究员,政协深圳市第七届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决策咨询委员会专家。主要研究领域为区域经济、公共经济、科技管理等。主要科研成果包括公开发表论文50多篇,参与合作出版著作8部,约150万字,代表作有《公共经济学新论》(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年7月出版)、《公共产品的产权经济学分析》(《江汉论坛》2003年第6期)、《关于民主、专制及“中国道路”的公共经济学思考》(《中国政协理论研究》2015年第2期);参与、主持了数十项国家、省、市、院级重点研究课题。主持“‘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多层次协同发展机制研究”“深圳在粤港澳大湾区、粤港澳合作、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中的作用研究”等多项调研课题;多项成果获省、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