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到2108年的十年间,国家与社会关系进入一个新的调整期,法律制度创新与调整并存,政策扩展与收缩同步。民法总则、慈善法为社会组织的发展奠定了制度框架。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在全面铺开,双重管理制度的改革在展开,社会组织党建制度进一步强化。群团改革背景下,社会组组参与协商民主的进程在稳步推进。社会组织的发展也进入一个发展与调整期,机遇与调整并存。
社会组织,发展研究,中国
刘培峰: 刘培峰,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