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规范伦理理论可以粗略地划分为两大类:一类以寻求和论证行为的道德原则为己任;另一类则以考察、论证和阐述作为人类卓越特性之具体表现的人类道德品德或道德人格及其实现为主旨。功利主义和康德伦理学可以一同归于前一类,而亚里士多德和儒家伦理学则属于后一类。在这一章里,我们将特别从规范伦理学中挑选出古今中外有代表性的几种伦理理论,即功利主义伦理、康德主义伦理、儒家美德伦理,考察其基本思想何以能够贡献于公共行政伦理的规范性基础建设,为公共行政伦理提供基本的、相关的伦理价值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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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云萍: 王云萍 1966年生,福建福清人,哲学博士,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教授,美国堪萨斯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访问学者。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研究项目2项,在《哲学研究》、Asian Philosophy等学术期刊上发表相关论文30余篇,目前主要研究兴趣集中于公共行政美德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