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两章的讨论,都是着眼于笼统和抽象意义上的“公共组织”概念,并且以官僚制为代表。我们已经看到,无论是理想的法理型的官僚制度,还是中国特色的官僚制度,都存在一些顽疾,这些顽疾各不相同,对公共行政伦理构成不同的障碍,但都不易于清除。在这一章里,我们会结合关于“责任”的学理,试图联系行政人的实务,探讨在官僚组织所必然遭遇的伦理困境中,行政人员为履行责任,其伦理自主性的可能和限度。
公共行政,行政伦理,行政人
王云萍: 王云萍 1966年生,福建福清人,哲学博士,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教授,美国堪萨斯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访问学者。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研究项目2项,在《哲学研究》、Asian Philosophy等学术期刊上发表相关论文30余篇,目前主要研究兴趣集中于公共行政美德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