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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与备案监督的云南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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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逐步建立起一套完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和备案监督制度体系。1990年《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的颁行标志着制度体系初步建立,2004年《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的颁行表明制度体系初步完善,2016年颁行的《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规范》标志着制度体系基本形成。经过2017年的系统修订,以《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和《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规范》为主体的制度体系已臻完备。该制度体系明确规定了规范性文件从起草到备案、清理的全流程要求,有效保障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规范性,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维护了法治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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