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现行的专利法案包括《专利法》(2000)、《专利保护条例》(2003)和《专利修订法案》(2016)。2003年颁布的《专利保护条例》因为取消使用专利、限制单个化学实体申请专利、限制衍生的保护、对生物技术发明申请专利设置壁垒以及建立强制许可机制等,削弱了2000年颁布的《专利法》。
根据巴基斯坦专利法案的规定,专利是国家授予的新发明的专有权,涉及创造性并具有工业应用能力,在有限的时间内允许发明人排除他人制造、使用、销售、出售获专利保护的发明。专利有效期为,从专利申请提交之日起二十年,只要按规定支付维持费用均有法律效力。专利还具有领土性,在巴基斯坦获得授权的专利在另一个国家是不受保护的。同样,外国专利(包括美国专利)在巴基斯坦也不具有法律效力。巴基斯坦尚未加入《专利合作条约》(PCT),因此在巴基斯坦不能申请PCT。
路娜: 路娜 女,生于1975年2月,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研究员,云南省人民政府政策文件解读专家。现就职于云南省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省级智库),任区域合作研究室主任,区域合作学科带头人。长期从事国际关系与科学学领域研究,主持、协助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省级研究课题50余项,著有《以色列科技概论与云以科技合作透视》《印度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云南企业创新研究》《GMS合作与桥头堡建设》等著作,参与编制《云南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云南省“十三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等重要政府文件。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与桥头堡建设》等论文多篇,“云南省产学研结合创新机制研究”等4项科研成果荣获云南省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多项研究成果被国家部委和云南省人民政府采纳。
汪燕: 汪燕 女,毕业于云南大学国际关系研究院,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9月起在云南省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工作,主要从事科技战略与政策、知识产权政策等方面研究,长期开展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共主持省级软科学研究项目2项,参与省部级研究项目23项,研究成果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云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科技厅、云南省商务厅等部门采用,出版专著5部。参与起草《云南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