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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德胜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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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提出: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和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和专业化水平。这些要求与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密不可分。党和政府十分关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领域工作、参与社会治理的问题,2013年国务院下发《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2016年民政部发布《关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已经成为社会领域工作的重点。在这一背景下,德胜街道作为首都核心功能区,在结合区域特点基础上,就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方式、政府与民办非企业的关系展开系统研究和探索。本文梳理了西城区引入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模式,总结了德胜地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具体实践并提出了相关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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