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的概念是由社会管理发展而来的。社会治理是我国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条件。 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概念的升华,蕴含着深刻的现实意义和时代价值。创新社会治理理论的提出,是满足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是满足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之后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党的十七大报告、党的十八大报告等均沿用了社会管理这一表述,并提出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与部署。
张凤荣: 1969年9月生,吉林长春人,博士,东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部社会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吉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东北师范大学女性研究中心科研部负责人,社会学专业“社会政策与社会治理”方向学术带头人;挪威科技大学社会科学和技术管理学院研究员,美国密歇根大学安娜堡分校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经济社会学、产业经济学、社会科学调查研究方法与统计应用、思想政治教育与社会治理。曾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1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项、吉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等20余项。先后发表SCI、SSCI、EI、ISTP、ISSHP等国际检索级论文40余篇,在CSSCI核心期刊等上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7部,多部专著获省级一等奖和东北师范大学科研成果一等奖,成果被吉林省“十四五”规划和多家企事业单位采纳和宣传,多项学术成果进入“挪威科研信息管理系统”(CRIStin)和“中国与世界经济社会发展(皮书)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