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的主要原因是解决义务教育经费供给主体层次过低的问题,促进城乡教育协调发展。但从目前的新机制实施情况来看,离此预定目标还有相当的距离。经过几年的实践,存在着明显的缺陷。
刘惠林: 1957年9月生,山东阳谷人。黑龙江大学教育学院教授,管理学博士,副院长,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学科带头人。先后就读于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东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现从事教育经济、教育财政、农村教育等领域研究。先后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项、教育部项目2项,省级项目10余项。代表著作有《中国区域教育投资研究》(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中国的发展与教育》(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中国地方教育财政问题研究》(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