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显然,对法治发展状况进行量化分析,用数量工具分析其得失,有助于直观地总结和发现法治发展的进展情况与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加以完善。近年来,中国各地对量化法治开展了大量实践,有的是对当地整体法治发展进行量化评估,有的则是对立法、法治政府、司法等方面进行评估。其中,有不少实践是以指数这一数量工具对法治发展状况进行评价的,值得关注并加以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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栗燕杰: 栗燕杰,时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