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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反倾销新规中的“市场扭曲”制度与中国的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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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17/2321号条例确立的欧盟反倾销反补贴新规已于2017年12月20日正式生效。相比于欧盟委员会MES建议,欧盟反倾销反补贴新规并无重大制度性变化,但在某些方面更为完善。“市场扭曲”制度是欧盟反倾销反补贴新规中最为重要的制度创新,包括“严重扭曲”认定机制、国别或行业“严重扭曲”报告机制和特殊的正常价值计算方法等三大基本要素。“市场扭曲”制度一定程度上纳入了环保和劳工标准。《中国经济严重扭曲报告》内容丰富,证明其歧视性存在一定难度,但不应低估其重要影响。中国诉欧盟价格比较方法案缓慢推进,中国与欧盟、美国深度博弈WTO诉讼,其他WTO成员的立场可能出现严重分化。建议中国政府积极稳妥地推进针对包括“市场扭曲”制度在内的欧盟相关措施的WTO诉讼。建议中国政府和中国企业密切关注并积极应对欧盟反倾销“市场扭曲”制度的实施,密切跟踪欧盟贸易工具现代化立法中“低税规则”的修订情况并予以适当应对。此外,应当重视《中国经济严重扭曲报告》中提到的“问题”,警惕美欧等发达国家通过包括反倾销工具在内的单边措施予以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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