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中东欧16国的差异性和复杂性,分析和评估它们对“16+1”合作机制可能的制约和影响还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中国同中东欧16国家无论是“关系”还是“合作”都是不对称的“双方”之间的,即一方是体量极大的中国,而另一方是体量比较小的16个国家。中国和中东欧16国关系的顺畅和合作的有效有赖于双方共同需求,而找到这种共同需求的前提要认清双方的差异性,发现互补性,在此基础之上开展行之有效的“精准性”合作。对于任何合作、任何双边关系来说,如果片面地“以我为主”,忽视合作双方的差异性、互补性和有效性,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都难以走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