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50年代末期以来,罗马尼亚和匈牙利都十分重视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它们不仅用法律规范政治生活,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而且以法律调整经济关系,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无论罗马尼亚还是匈牙利都在经济领域里建立起了比较完备的经济法制,在运用法律为经济建设服务方面创造了一些有益的经验。本章将介绍最近访问罗马尼亚和匈牙利所了解和考察的情况。
经济法,宏观调控法,竞争法,财税金融法,企业法,中国
王家福: 王家福,男,1931年生,四川南充人,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民商法和经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