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倡议的巨大规模以及其对投资的强调意味着间接征收对商业担保构成威胁,而商业担保是一种全面的、互补的贸易和投资合作战略。尤其是当投资集中在大型基础设施项目上时更是如此。本文综述了“一带一路”倡议并且回顾了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署的双边投资协定中的间接征收条款。由此明确了间接征收所存在的不足之处,然后与澳大利亚最近签署的投资协定(人们认为其提供了一种更有用且更现代化的方法)进行了比较。
亚太地区,和平发展,国际经济,经济合作,向亚太共同体,战略互信
沃里克·古莱特(Warwick Gullett): 伍伦贡大学法学院和澳大利亚国家海洋资源与安全中心教授
王玉琮(Yucong Wang): 日本九州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