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司法解释不仅没能有效解决文本模糊、发现法律意义等问题反而诱发新的问题,那么应对当前的反垄断司法解释机制进行反思,在积极引导国家立法机关工作重心由立法为主转向修法为主的同时,合理规范反垄断司法解释并逐渐减缩其规范性的“立法式”解释,将反垄断司法解释复归于个案审判之中。这是对反垄断司法解释的一种态度,也是一种期待,期待在权力制衡、当事人权利有救济的情况下,通过个案解释确保反垄断法的体系性、整体性和逻辑一致性,从而实现反垄断法的有效实施并维护市场竞争。
经济法,宏观调控法,竞争法,财税金融法,企业法,中国
金善明: 金善明,男,1980年生,安徽天长人,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经济法研究室副研究员,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经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