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货物的风险是指买卖双方订立买卖合同后,卖方根据合同向买方转移对货物的占有权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货物灭失的风险(“灭失” 意指 货物丢失或毁灭,也包括货物因碰撞、受潮、受热等造成的损失和损害)。这个过程自卖方备货完毕到买方验货收讫为止。在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原始、简单的买卖中,这种转移过程比较简单。但是,现代商业往往是超 越地区和国界的买卖。
民法法典,民事法律制,研究报告,中国
徐炳: 徐炳,1982—2013年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工作,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