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金融危机席卷亚洲,正是在这个阶段韩国文化产业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文化产业相关法律法规日益健全和完善,“文化立国”的方针也深深贯彻到政府各项举措中。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是韩国文化产业的主要管理机构,其下设企划调整室、文化艺术政策室、文化内容产业室、体育旅游政策室、国民沟通室、宗教室共六室。《文化艺术振兴法》与《公共演出法》是韩国文化产业的主要法律。2001年文化产业振兴院的设立对于文化产业的飞速发展起到了极大作用,2004年新设国际文化协力科及文化艺术教育科,推动了韩国文化海外推广营销并为文化艺术领域培养了更多的人才。2005~2007年,政府对版权著作权提高重视,相关部门的设立及变动紧跟步伐。2007年新设亚洲文化中心城市促进团,以扩大韩国文化在整个亚洲乃至世界的影响力为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