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缔约国,我国一直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建立了既体现《公约》精神又符合我国国情的非遗保护“名录制度”,为保护我国多民族文化传统和非遗发挥了重要作用。当然,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我国的非遗保护“名录制度”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亟须与时俱进地加以改进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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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庆夫: 孔庆夫,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