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状况可通过党委和政府主导,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参与,以及首都群防群治等4个二级指标和下设的12个三级指标进行测量。报告根据各主体对于社会治理的意义确定侧重点,运用网络检索、文件搜集、问卷调查等方法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确认了在北京市社会治理中,在党委领导下,政府发挥有力的主导作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都从不同程度上参与社会治理,群防群治也取得一定成效,北京市社会治理体制初步形成。但同时也存在责任认定、考核细化、监督制约、信息反馈等方面的问题,社会力量参与水平有待提高,社会治理体系尚待从制度机制上进行调整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