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少数民族习惯法中的生产及分配习惯法、所有权习惯法、债权习惯法的内容非常丰富,对农业生产、狩猎组织与生产、猎获物分配、渔业组织生产与渔产品分配、采集;一般财产所有权、山林土地所有占有使用权、牧场草场占有权、渔场占有使用权;土地买卖、土地典当、租佃、雇佣、借贷、商品交换等作了规定,调整生产关系,保护生产活动,保障村寨家族个人的所有权和债权,促进社会的发展。
习惯法,研究,中国
高其才: 汉族,浙江省慈溪人,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兼秘书、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研究方向为法理学、法社会学、习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