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习近平提出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论的指引下,土地整治在乡村振兴中的基本功能是推动乡村自然资本增值,这是土地整治基础理论的重大突破与创新。土地整治不会造成谷贱伤农问题,它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途径。土地整治可以推动乡村自然资本快速增值,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高质量发展。要以自然资本增值为导向重构土地整治体制机制。
土地整理,监管体系,技术创新,乡村振兴
徐祥临: 徐祥临,经济学硕士,中共中央党校经济学教研部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讲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专题,主要研究方向为二元经济结构转换、农民组织化、土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