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是否完备是衡量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七大标准之一。本部分评估主要考察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建章立制及实施情况,指标设计的主要依据是当前党中央和国务院一系列有关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纲领性文件中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具体要求。评估结果显示,绝大多数地方政府能够紧密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和现实需求深入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治化建设,进步明显。但本部分指标总体得分率仍然较低,仍然构成当前法治政府建设的一大短板,与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目标的要求尚有较大差距,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
曹鎏: 法学博士后,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兼任北京市法学会行政法学会理事、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会员,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监察与反腐败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主要研究方向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监察法等。2010年9月至2012年7月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11年10月至2012年4月在美利坚大学华盛顿法律学院访学。主要研究领域为问责制、责任政府、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监察法等。曾主持或参加二十余项国家级、省部级科研课题,著有《行政官员问责的法治化研究》,参与编写教材和专著多部,在《中国行政管理》、《中国法律》、《国家行政学院学报》、《行政法学研究》等刊物上发表论文十余篇,其中多篇文章被《人民日报内参》、《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