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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物互联时代的民事诉讼体制再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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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体制形成于20世纪90年代末,是一种“个案本位”的制度模式。这种诉讼体制虽然极大地提高了审理效率,但是在虚假诉讼规制等涉及裁判社会效果的问题上,难以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逐渐成熟的时代背景下,借助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智能合约等智慧革命的新工具,构建一种动态化的交易安全体系。在这种新的交易安全体系之下,所有的市场主体被互相连接,市场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变动可以在交易安全体系中获得实时的联动。凭借覆盖整个经济世界的动态化交易安全体系,民事诉讼体制可以实现个案的司法效果与裁判的社会效果的良性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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