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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与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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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从1978年扩权让利开始的改革进程,国有企业的劳动用工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和工资分配制度这三项制度也逐步发生了变化。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统一招工统一分配、国家劳动部门集中管理的固定用工制度到合同用工制度,从八级工资制的固定工资制度到岗位结构工资等变动工资制度,从干部身份终身制的人事制度到能上能下的岗位聘任制度,这些都是适应落实企业经营自主权,实施经济责任制、承包制、租赁制、股份制、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而配套产生的。1982年开始试行劳动合同制,到1986年推进劳动合同制;1989年实施岗位结构工资制,到1992年国有企业全面开始劳动、人事、工资三项制度综合改革,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竞聘上岗、绩效工资制、岗位技能工资制;再到1997年开始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实行经营者年薪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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