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社会越来越复杂化,其作为一个系统也就越来越脆弱。尤其是随着科技迅速发展和经济全球化,各种风险日益呈现爆发概率提高、蔓延速度加快、空间范围增大的特征,以致现代社会被冠以“风险社会”之名。我国情况更加特殊,不仅正处于发展环境最好的“战略机遇期”,而且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在国际经验的社会发展序列谱上恰好对应“非稳定状态”的频发阶段。故而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中,社会稳定是维系国家系统有序运行的根本保证。因此,在我国未来的发展进程中,科学、定量、实时地监测和研判社会稳定风险在各个领域的变化,通过加强社会预警,对潜在的社会风险进行前馈控制,是降低社会管理成本,有效维护社会稳定的必然选择。为此,党中央早在2003年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就做出“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和应急管理机制”的英明决策,并在后来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中加以反复强调。然而令人喜忧参半的是,在“预警”和“应急”两者之间,我国的“社会预警体系”,与从中央到地方庞大的“应急管理体系”相比,却显得极不平衡。我国社会预警体系,似乎与中央的要求相差甚远。那么,“预警”和“应急”两者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预警”和“应急”孰轻孰重?何以造成“重应急、轻预警”的局面?是什么在阻碍着社会预警和前馈控制工作的切实展开?提高社会预警的信度和效度的关键是什么?如何像建立纵到底、横到边的“应急管理体系”一样,建立起覆盖全社会、全领域、全行业的社会预警及前馈控制管理体系?诸多问题纠结在一起的关键是什么?如何才能破解?这些就是本章将要探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