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成文的或条约性质的欧洲联盟人权法律,使其与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则间的关系协调,并将欧盟各机构包括立法机构的行为纳入具体的,以成文法为据的欧盟人权法律中,欧洲联盟人权法律保护机制的功效才能得到有效发,人权才能得到最大限度地保护。
《欧洲人权公约》,欧洲人权,法律保护,欧洲联盟,欧洲一体化
朱晓青: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国际法基本理论、国际条约法、国际人权法及欧洲人权法。主要著作:《中国法律制度》(合著)、《变化中的国际法:热点与前沿》(主编)、《〈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其实施机制》、《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合著)、《妇女与国际人权法》(三卷本,合译)及《人权与国际关系》(合译)。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外国法译评》等报刊发表学术论文、译文等4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