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梳理了目前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的四种模式,提出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基本前提是明确相关方权责关系,完善的配套政策是法人治理机制顺利运行的关键。认为,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为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服务创造了条件,强调要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与理事会在权责划分、运作机制等方面的问题。
祁述裕: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行政文化委员会主任,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被聘为文化和旅游部“十四五”规划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发展改革委服务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兼任中央戏剧学院客座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期从事文化产业、文化事业等领域研究,重点研究文化政策与文化管理。参与多项国家文化政策法律法规文件研究和起草。先后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6项,承担中央和国家部委、国家高端智库等委托课题60余项,独著、主编学术著作30余部,发表论文百余篇,先后获得中国文化产业20年学术贡献奖等各种学术荣誉20多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