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农村互助合作化运动的不断升级,在农业生产高级合作社阶段,农户基本交出了土地、牲畜等生产资料,农村生产资料所有制出现巨大变革。1958年,中国农村推行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单个农户彻底成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一分子,他们不再自主组织生产,也就不必再为生产活动融资。因此,在人民公社时期,农户借贷的用途比较单一,基本上是非生产性的,如购买生活消费品、婚丧嫁娶、修建房屋、治病等。
农户借贷,借贷渠道,信用担保,担保制度,中国,1930~2010
赵学军: 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中国现代经济史研究室主任、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现代经济史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全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商业史学会副会长。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农村经济、金融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