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拉开了农村改革开放的序幕。1984年,废除了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普遍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经营权还给农户,农户成为生产经营主体,为生产而借贷趋于活跃。从农户借贷用途看,非生产性的借贷需求仍是借贷需求的主体,为生产而借贷的需求明显上升。不同收入水平的农户借贷需求呈现差异性,低收入的农户用于生活性消费的借贷倾向较强;随着人均收入提高,生活性借贷需求呈递减态势。不同类型农户的借贷需求也表现出不同的特征。另外,不同地区的农户的借贷用途差异性也比较显著,在东南沿海一带、商品经济比较发达的一些内陆地区,农户借款主要用于工商业经营,而在欠发达的大多数内地和边远地区,农户借贷则主要用于生活急需和一般性的农业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