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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中西宇宙观中的生命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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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体系表现为宇宙论与人生论的统一。中国传统哲学的宇宙论是天地人三维和谐的宇宙论,具有明显的伦理性宇宙观。因此,此背景中的人生哲学是主客融合的,思想内容和表现形式为人与自然的亲和性、人与人的社会关联性以及人的身体与心灵的契合性;人生哲学也因此具有显著的“境界论”特性。而西方的宇宙论是机械论的或上帝设计论的,甚至人也是被上帝设计的成果之一,人的存在只能体现上帝的意志,或者遵循生物科学或社会科学的规律,人生必须遵循这些外在于其主体生命的规律,否则便不能得到自由。但是依附于规律和上帝意志的“自由”绝不是真正的自由,它的价值与意义完全依赖于“绝对他在的上帝”或者经验世界之上的“实在”或“本体”,人的自由和生命的意义必须经过人对上帝的反叛,或者存在主义对传统理性主义独断论的挑战,才能回归到人的主体生命里面。这就使得人生的自由必须超越客观规律的束缚,所以西方的人生哲学便以“不自由毋宁死”或者“上帝必须死去,死于对人的同情”为目的。总而论之,中国人生哲学的特色是“境界论”的,而西方人生哲学的特色是“自由论”的。“境界论”与“自由论”的差异是由不同的宇宙观而形成的。“境界论”强调主体内在的和谐,“自由论”强调外在的进取;“境界论”表现为一种生命的终极目的,“自由论”表现为一种清晰有效的方法。二者各有长短利弊,它们之间的相互补充和借鉴是全球化时代中西哲学发展的共同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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