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本文梳理了村治主体的相关研究,简述了项目进村中村治主体的角色性质。其次,本研究结合玉镇村庄项目制基层实践经验,分别从权威基础、精英替代逻辑、治理机制和治理绩效这四个层面,勾勒出了“新代理人”的基本面向。最后,本文将“新代理人”纳入村治主体研究的比较分析中,挖掘了“新代理人”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
农村,群众自治,基层治理
李祖佩: 李祖佩,博士,华中农业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