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税制从极简税制起步。为适应对外开放需要,中国建立起涉外税制。为适应政府与企业分配关系改革的需要,中国重新强调税收作用,通过两步利改税,试图规范政府与企业的分配关系。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确立,中国进行了一次根本性的税制改革,逐步统一了内外资税制,并形成了与市场经济基本适应的税制。随着现代财政制度改革目标的确立,中国税制改革进入了新阶段,旨在建立现代税收制度。税制越来越强调公共政策目标,以更好地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相应的,中国税制改革可分为1978~1983年、1984~1993年、1994~2012年和2013年至今四个阶段。
财政体制,财政改革,预算改革,税制改革,中国,1978-2018
杨志勇: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研究员。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院长、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总编辑、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税收研究中心主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公共经济学理论体系创新研究”首席专家,中宣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公共财政概论》首席专家。被授予“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主要研究方向为财税理论、国际税收、中国经济改革。著作有《新中国财政政策70年》《中国财政体制改革与变迁(1978~2018)》《财税现代化:大国之路》《大国轻税》《现代财政制度探索:国家治理视角下的中国财税改革》。教材有《公共财政概论》《公共经济学》等。《新中国财政政策70年》入选“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并由劳特利奇(Routledge)出版社出版英文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