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世纪60—70年代,西方工业化国家开始执行法定的标准,在总体上减少污染对人类以及其他物种的伤害,环境犯罪被害人逐渐受到重视,许多国家纷纷进行立法以加强对环境犯罪被害人的保护。本文对美、德、日、韩四国相关经验进行梳理以资借鉴
环境犯罪,被害人,法律保护,刑事立法,国家补偿制度
郑志: 男,汉族,1973年12月出生,安徽颍上人,管理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贵州省社会科学院联合培养法学博士后。主要研究方向为刑法学、金融监管与生态文明建设,近年来致力于环境犯罪被害人法律保护问题研究。已出版专著3部,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等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科研成果多次获得省部级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