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文本是延续于历史实践的当下社会生活交往的产物。它承受历史及现实实践交往的整体规定性,它在承受中又分享这一整体规定性。同时,文学文本又生成于文学创造主体的创造个性,因此文学文本是历史及现实实践的整体规定性与创造主体创造个性交互作用的产物,创造个性也是在社会生活及文学创造实践中生成与建构的,同样具有整体属性。文学文本创造是社会实践见于文学的整体性与创作主体个性整体性的互动与互构,这种互动互构关系体现在文体运用、选材叙述、表达修辞、想象抒情四个方面。风格是见于这四个方面的个性化及个性模式化,流派则是见于这种个性化及个性模式化的文学群体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