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税”是相对于“正税”而言。清代前期,财政收入的构成主要是田赋、盐课、关税、杂税四项,杂税有较为确实的内涵。本文主要论述清代前期的杂税种类、杂税的征收原则、杂税的征收管理,以及杂税与财政的关系。
中国经济史,社会发展史,中国
王燕: 武汉大学历史学院暨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
陈锋: 武汉大学历史学院暨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