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管发〔2017〕112号
各充电设施投资建设单位:
为加快推进本市单位内部公用充电设施的建设,促进单位和职工推广使用电动汽车,进一步完善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体系。按照《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实施北京市鼓励单位内部公用充电设施建设的办法(试行)的通告》(京管发〔2017〕99号)相关要求,我委研究制定了《2017年度北京市单位内部公用充电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申报指南》,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17年8月25日
城市管理,北京,年鉴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