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馆作为政府公益性事业单位,承担着 “提供各种健康有益的文化服务”、“组织群众文化艺术作品创作,辅导、培训文艺骨干和社会文艺团队”、“搜集、整理、研究、开发民族民间文化,挖掘、保护和继承民间文化遗产”、“组织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辅导下级文化馆(站、中心)开展群众文化工作”,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快速发展的职责。对于处在特定社会历史发展阶段的文化馆事业来说,文化馆应结合其所在区域的资源、社会发展状况和发展规划,立足于社区,开展有针对性的群众文化活动。
文化事业,方针政策,研究报告,中国
蔡诚: 蔡诚,浠水县文化馆,群众文化中级职称,国家公共文化政策研究实验基地观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