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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立督导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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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日巡、周查、月评、季点名”制度,每天市、区、街道、社区组织对背街小巷进行巡查,市城市管理委聘请第三方公司每天抽查核心区10条街巷,形成日报、周报、月报,反馈东、西城区;每周,市城市管理委和首都文明办组织开展暗查;每月由副秘书长带队督导检查;每季度对背街小巷明察暗访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点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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