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管道保护法》对部门权力清单进行细化梳理,共确认行政许可3项(管道建设选线通过地理条件限制区域防护方案的许可、管道专用隧道保护范围内公共工程采石爆破作业许可、管道保护范围内特定施工作业许可)、行政备案3项(管道竣工测量图备案、管道停止运行封存报废备案、石油天然气企业管道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和行政检查1项(督促、检查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管道保护职责)共7项部门权力。
城市管理,北京,年鉴报告
周媛: 暂无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