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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的故事与城市里的“故事”——读彭建新的长篇小说《孕城》与《招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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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座城市的历史,宛如一部长篇小说。可要把一座城市的历史真正写成一部长篇小说,绝非易事。彭建新的长篇小说《红尘》三部曲(至本文刊载时已出版《孕城》《招魂》两部)以近代武汉城市的形成、发展为历史构架,描写了一大批生活在城市里的各等人物。就小说本身而言,尽情舒卷的社会生活画廊(如底层民众的各种生活样式及上流社会的沉浮、分化)、浓郁的地方文化特色(如武汉及周边地区的方言俚语、生活习俗、地域风情)有很多值得称道的细节,这些细节通过作家精巧的调度和生动的叙述,组合成一幅武汉百年风俗画,熟悉不熟悉武汉历史的读者都会在这幅风俗画里找到自己阅读的乐趣。就职业化的批评阅读角度而言,彭建新的长篇小说同样留下了许多值得深思的文化与美学的话题。

就小说的起源来看,其本来就是城镇文化的产物,可小说对城市文化并不领情。在中国明清小说中,城镇往往藏污纳垢,只有远离都市的乡村,方可涤净人的魂灵。欧洲19世纪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在某种意义上,同样是人类乡村文化心理对现代城市文化的拒斥与批判。由此而论,以小说的形式描写一座城市的历史,本身就是对城市的文化观照,不可能不涉及以什么样的文化眼光去审视城市的问题。马克思曾经说过:“中世纪(日耳曼时代)是从乡村这个历史的舞台出发的,然后,它的进一步发展是在城市和乡村的对立中进行的;现代的历史是乡村城市化,而不像古代那样,是城市乡村化。”2392914世界历史发展的事实表明,现代化的历程就是城市化的历程,“城市是经济、政治和人民的精神生活的中心,是前进的主要动力”。2392915人口、生产工具、资本、享乐和需求高度集中的城市的诞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但人类绵延几千年的乡村文化心理,本质上是和城市文化相对立的。这种对立,在文学中表现得尤为突出。在商品经济由西向东发展的百年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有趣的现象,即历史学家在商品经济发展过程中看到的是社会发展的铁的规律,文学家则爱用灌注情感的故事去解构那无情的规律。不幸的是,世界的城市化进程并不因为文学家的抵抗而放慢其前行的速度,同时,城市文化层出不穷的新形式正在悄然化解传统文学对城市文化的抵抗,21世纪的都市人对城市文化的理解业已摆脱了乡村文化心理的影响。鉴于此,彭建新意在写出武汉城市发展百年史的《孕城》与《招魂》,其在小说中观照城市的文化眼光如何,是一个首先值得研究的问题。

作家在《孕城》的跋“自言自语”中有如下一段话:

这是一个从湖荡中娩出的城市的故事。

一座城市既然从湖荡中娩出来,那么,它的故事,应该是潮润而水灵的。事实也是如此。这座城市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以至成为名镇重镇的历史里,产生过无数可歌可泣可圈可点光怪陆离潮润而水灵的故事。抹去这些故事的历史尘封,顺理成章地会逸出带有我们这片土地特点的纠纠葛葛悲欢离合的气味——是世俗味还是神佛味,说不清楚,或许就是所谓汉味呢。

作家的上述表白,有一个含混之处,即是写一座“城市”的故事,还是写一座城市里的“故事”?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视城市为一个活生生的复合的文化实体,是人类文化发展历程中的一个独特形态,它有属于自己的故事,在这种故事里,人与城血肉相连,不可分割,人与城之间是相互创造和被创造、相互塑模和被塑模的关系,因都市人的审美情感日趋“乡村城市化”,其必然要求建立讲述自己故事的新的美学体系;而在后者的视阈中,城市更多是一个充满欲望邪念、铜臭横行的文化空间,是一个盛装古典故事且又封杀乡村情怀的容器。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小说讲了太多这样的城市里的故事,人与城的分离、都市情感的“城市乡村化”便是这类故事的美学特征。我以为,彭建新作品中的文化眼光属于后者。

在彭建新的《孕城》与《招魂》里,“城市”与人物的关系往往是分离的,或者说,城市仅仅是一个人生的舞台,作家更感兴趣的是舞台上形形色色的人生的喜剧、悲剧与闹剧。至于“城市”本身,并没有成为独立的叙述对象。《孕城》描写的时段是1904—1911年,《招魂》描写的时段是1921—1927年。在中国近现代史上,1911年、1921年、1927年是三个具有标志性的年份:辛亥革命、中国共产党诞生、第一次国共合作破裂。作家勾勒小说情节发展主线、解释人物活动动机的历史眼光依然带有传统的政治与意识形态的色彩,即在小说中,政治上的左右对峙、经济上的贫富冲突,是作家演绎武汉近现代史的基本脉络。在如此眼光的透视下,“城市”失去了属于自己的年轮,而仅仅成为展示历史事件、人物活动的一个场所,城市和人物之间也没有形成应有的张力关系。仔细分析一下小说中的主要人物刘宗祥,是很能说明问题的。

小说中的刘宗祥,是民国前后武汉最大的地皮商,法国立兴洋行和法国东方汇理银行汉口分行的买办。他的发家史本和武汉作为现代城市的发展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他先从外国银行借出低息贷款,再高息借给清湖广政府,并顺势收购了从“硚口到沙包一线城墙内外墙基附近的荒地”,五年后,“靠近由义门、循礼门一线内的地,早已填平造屋,租的租,卖的卖,钱已生了钱。买地的钱,是用祥记商行的名义在汇理银行汉口分行借的,年息2厘5毫。(刘宗祥把此款又借给张之洞修京汉铁路,收取年息8厘,其中2厘用来收购荒地)他等于是先把人家的钱借出去,在利息上赚一笔,又用房屋生出的钱抵了一笔,剩下的大片大片的地皮,都是尽赚的!”作家用了许多类似的细节,以描写刘宗祥经商的精明之处。刘宗祥的成功,其超人的气魄和胆识(如大量收购无人理睬的荒地)、过人的精明和才干(如自由周旋于官府、外国势力之间)固然重要,但我们不能忘记,他的这些胆识与才干,恰恰是武汉城市化进程的产物。城市空间的扩大和人口的增多才使原本毫无价值的荒地有了不断增值的商业价值;城市建设带动的资本需求及外国资本的涌入,才有了买办资产者的生存空间和用武之地。如把城市视为一个体现历史进程的文化叙述对象,刘宗祥商业上的活动就应该成为小说的主线。事实上,刘宗祥的商业活动几乎牵涉城市生活的每一个方面。就小说的情节进展和人物的设置而言,作家也正是这样安排的。我们可以看到,在小说中(特别是在《孕城》中),刘宗祥商业上的发展与武汉城市的发展相互推进,以至刘宗祥对黎元洪说出石破天惊的一句话:你创造了一个民国,我创造了一个汉口。这句话不仅充分体现出现代城市中商人阶层的经济实力、社会地位,同时也体现出一种超越传统的文化眼光。但遗憾的是,这句石破天惊的话语并没有成为彭建新小说的“题眼”,或者说,没有成为作家理解、发掘刘宗祥人物性格中现代城市文化底蕴的一个切入点。因此,在作家的笔下,刘宗祥自始至终都是一个身处历史旋涡中的边缘者,他的“创造”被描述为一个传统商人盲目自得的浅薄炫耀。

小说中有一段描写大概可以说明这一点:

“宗祥老弟哟,您家到底是商人咯,随么事都算尽了,都要算到只赚不折才迈脚哇!”冯子高现在不经商了,或者说他从来都是把经商做幌子的,尽管他是个很高明的经济人才。这与刘宗祥恰恰相反,刘宗祥是以经商为务,而且把世上万事都看作是生意经。

“子高兄呵,要是您家一心一意像我这样做生意,您家比我刘某人不晓得要高出几多咧!”刘宗祥没有去品味冯子高话中的贬义。他对冯子高说的真是由衷之言。在经商上,刘宗祥除了机敏之外,主要是执著。另外,刘宗祥总是善于抓住机遇。多年来,他总是有运气。而冯子高常常是站在政治学、社会学的角度看生意,他在作刘宗祥“军师”的日子里,所出的主意,都是从战略的角度出发的。但是,冯子高骨子里不是个商人,或者说不是刘宗祥理解的严格意义上的商人。

从这段描写中可以看出两层含义。

第一,作为小说中主要人物的刘宗祥,自身并未构成一个独立的审美世界,而是小说中某种抽象意蕴的一个陪衬。如在小说中,冯子高并非主要人物,但他(包括《招魂》中陆续出现的一些政治人物)始终占据着小说意蕴的中心地位。刘宗祥与冯子高是很好的朋友,冯子高极力为刘宗祥的商业活动出谋划策,刘宗祥也同情并支持了冯子高的革命活动。可是,他们两人完全是在两条股道上跑的车,在冯子高的心目中,刘宗祥永远都只是一个唯利是图的商人,他对刘宗祥商业活动的支持并不是因为他认为刘宗祥的商业活动有多大意义,而是在尽一个朋友的情分。换言之,他的“革命”是纯政治性的革命,武汉仅是他革命的一个舞台、一个驿站,武汉的城市发展与他的革命目标似乎风马牛不相及。而在刘宗祥的心目中,冯子高的“革命”,不管是推翻帝制的辛亥革命,还是打倒军阀的国民革命,也不过是另一种充满“投机”与“风险”的“大生意”,与他朝夕相处的那么多的革命者,似乎从未使刘宗祥的人生境界有所提高。这种“道不同,但尚可与谋”的朋友关系,恰好反映出刘宗祥的依附性。在人格上,他敬佩冯子高,即使在经商上,他也由衷地敬佩冯子高,他性格中仅有的一个闪光点,即对朋友的一份真情。可这一份真情,无论如何也支撑不起刘宗祥人格的独立性。如此,刘宗祥在小说意义世界里,只得让位于冯子高(在《招魂》中,又让位于新一代的革命者),其推动武汉城市发展的商业活动也不得不自动遮蔽自身的文化内涵,听凭一场又一场社会革命的政治喧嚣。

第二,作家的叙事视角过于受制于中国传统文化。在对刘宗祥及刘氏商业活动的评价上,冯子高的评议基本上代表了作家的看法,应该说,这种过于传统化的看法极大地限制了作家对刘宗祥的深度开掘。从19世纪60年代起,武汉城市的发展就处在中西文化、传统与现代文化激烈冲撞的前沿,同时,武汉也是近现代中国社会革命的中心地带之一,要写出在如此复杂历史背景下的武汉的城市发展,艺术地展现以商业活动为中心的现代城市文化,没有思想史、文化史上的观念性突破,就很难有艺术上的重大突破。中国传统文化中重农轻商、重义轻利的倾向可谓根深蒂固,即使在“五四”以后的文学作品中,以传统乡村文化心理去观照、描写现代城市生活,漫画式地曲解现代城市中的商业活动,仍是主导倾向。无奸无商、唯利是图,几成中国传统文化对商人的定评。就对刘宗祥的评价而言,彭建新并没有落入传统的窠臼,一味遵照传统的道德标准,相反,刘宗祥的经商才能,在小说中是得到了一定肯定的。问题在于,与冯子高相比,刘宗祥的经商才能并未艺术地转化成为某种具有特定审美内涵的人格魅力,而冯子高以天下为己任的人生境界、不苟言利的飘逸潇洒,则既有儒家入世的勇气,又有道家弃世的傲骨。在阅读过程中,我们可以明显地感觉到,作家更熟悉、更欣赏冯子高一类的人物,也在他们的身上寄予了更多的审美感悟。再读作家写在《招魂》后的跋:“他们走来走去”,似乎可以更清楚地看到,我们的作家,依然沉浸在古老而又令人伤怀的“宁静致远”的审美情调之中。这没有什么不好,只是以如此田园中的牧歌情调去凭吊现代城市的魂灵,终究有所隔。

值得关注的是,在彭建新的《孕城》和《招魂》里,还活跃着一大批鲜活的都市底层人物,如张腊狗、陆疤子、王玉霞、吴二苕、吴丑货等。作家对这些人物的命运充满同情,对他们扭曲的生命形态有着深深的理解,对他们生命中微不足道的每一点乐趣都给予了略带夸张的描述。在小说中,这些底层人物的故事几乎自成一个世界,尽管在物质生活层面上,他们无法摆脱那些城市精英们的影响,但在精神世界里,他们又往往是自足的,因为以一切方式活下去,就是理由,就是享受。如此生命形态,也许与现代城市文化还相隔甚远,但在作家眼里,他们是现代城市文化的牺牲品,可他们又以自己的生命夯实了现代城市文化的基础。如果说冯子高身上折射出来的是作家个人化的审美情趣,而对都市底层人物的关注与描写,则更多地体现出作家作为知识分子写作的大众情怀和社会良知。有此,方有作品源自生活的艺术真实性,诚如作家自己所说:

更多的是,真实地活着,或真实地活过。

更多的,是我们老百姓;是我们身边与我们相干或不相干的人;是我们的亲人,比如我的父亲,我的母亲,他们的一辈子,想法非常简单,也非常真实,就是为了活下去……当然,为了这样简单而神圣的目的,在他们的一生中,肯定少不了玩些自欺、欺人的把戏,露出些与“真实”的本义相抵牾的毛病,但是,他们的各种近乎顽强的证明生之意义的生的方式,却无一例外是绝对真实的。(《招魂》跋:“他们走来走去”)

作家体悟和描写出来的这种原生的生活形态以及衍生出来的文化心理,在中国式的城市化进程中,有着很大的普遍性,且影响至今,笔者有兴趣待作家的《红尘》之三出版后,就此作一专题研究。

(原载《文艺新观察》2002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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