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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福星工程”的伦理学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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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对象是农村最困难的群体。2003年初,湖北省开始实施以乡镇农村福利院(敬老院)集中供养五保对象为主体,分散供养相结合的“福星工程”。经过近三年的努力,全省改建、扩建、新建农村福利院1867所,使农村福利院总数达到2436所,集中供养五保人数由2002年底的4.3万人增加到近16万人,集中供养率达76%,基本实现将自愿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全部纳入集中供养,分散供养五保对象得到妥善照顾的目标。本文认为,“福星工程”的实施不仅是一项由各级政府部门实施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稳定工程,而且也是一项顺应中国农村社会结构历史性变迁的社会化工程,其中包含着丰富的社会信息,值得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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