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我国金融渐进式改革持续了40年,通过恢复金融体系,金融市场、资本市场从无到有,形成现代金融体系雏形;通过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成立,分业监管格局形成;通过利率市场化稳步推进,基本实现了银行存、贷款利率市场化;加入WTO后,外资金融机构获得准入,金融业全面对外开放等,实现了由计划金融向市场金融、封闭型金融向开放型金融的转变。
我国金融改革的路径主要通过全局性、强制性的“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所以在各个阶段,山西也跟着国家步伐,基本能够按照规定完成各项金融改革要求。恢复专业银行、打破单一金融机构,改革信贷管理体制、扩大信贷业务范围,不断增设基层网点,开辟新的存款项目,不断拓宽金融机构聚集资金的渠道,存款持续增加的同时,贷款范围也不断拓宽,贷款投向能够按照地方经济发展变化,投向重大项目和重大领域,融合和分配社会资金能力发生了质的飞跃,通过改革释放了经济的增长活力,为经济发展不断注入新动力。
2017年末,全省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达32844.9亿元,较1978年增长了1283倍,年均增长率达20.14%;各项贷款余额22573.8亿元,较1978年增长了484倍,年均增长率达17.18%;地区生产总值14973.51亿元,较1978年增长了170倍,年均增长率达13.66%。虽然取得的成绩较为瞩目,但金融发展不充分、经济与金融发展不协调等问题也较为突出,金融机构数量和种类不足、地方金融发力不足、资本市场发展滞后、金融开发度不高等问题已成为制约山西经济转型发展的“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