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技术的进步不仅为电视的数字化传播带来了契机,更催生了在娱乐大众方面较之电视更为擅长的各种新媒体。新媒体,从市场份额上看,正在争夺着人们原本投向电视屏幕的注意力,对电视形成了一定的挑战,甚至是威胁;从表达方式上看,却正在把电视擅长的表达方式———表演,变成年轻大众的自我表达方式。将网络媒体的娱乐化程度控制在电视之下,是保持电视现有管理、经营体制、方式、理念、话语权的必要条件,如果不能或者尚未做到这一点,电视娱乐化转向仍然会内含在电视节目、电视频道、电视台经营的冲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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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新玉: 河南焦作人,河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广播电视系讲师,广播电视新闻学博士,2015年毕业于中国传媒大学电视学院,主要研究方向为媒介批评与文化,尤其专注于电视、新媒体传播等领域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