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工程建设领域由于投资额度巨大、建设环节纷繁等原因,历来都是腐败的易发区和高发区。在这些具有潜在腐败风险的环节中,招投标是极为重要的一环,直接决定着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和承包商的归属,并间接对材料采购、分包管理、质量控制等后续环节产生影响,因此,招投标这一环节的腐败风险防控至关重要,其中,对最终招标结果产生决定性影响的招投标评审,成为遏制腐败现象、推进廉洁治理的有力抓手。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的工程施工招投标评审体系创新——“有效最低价”,针对公共资源招投标不同阶段的实际难题,对评标办法进行了改良与优化,融合了“综合评分法”与“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的有利因素,进行了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的混合创新。此举既实现了好中选优、优中选廉,还在制度层面压缩了腐败空间,实现了招投标领域中的腐败预防和透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