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现代国家职能的扩张、给付行政理念的深入,越来越多的行政管理目标通过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签订政府合同的方式实现。近年来,为了规范政府合同的缔结与履行,更好地维护公共利益,我国许多城市建立起地方政府合同审查制度。这些制度在防范风险、化解纠纷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规范效力层级过低、基础概念界定不清、重事前审查轻事后管理等问题,应当从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增强履约管理、加大资金及人员投入等方面着手解决,逐步实现政府合同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
国家治理,行政法治,法治政府,部门行政法,地方政府法治,行政争议
张莉: 张莉,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田依芾: 田依芾,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
刘宇翔: 刘宇翔,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
陈格: 陈格,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