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新型城市化发展是浙江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和现代化进程的必由之路,也是浙江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重要途径。国际经验表明,单一的大都市主导型发展模式很容易拉大城乡差距并带来诸多社会矛盾,人口与要素资源过度向大城市集聚反而会阻碍城市化进程;反之,如果重点选择县域城市化发展模式,虽然能大力促进中小城镇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但又会造成要素分散,不利于吸引高端要素资源,进而难以形成强大的核心竞争力。由此,参考国际经验,以大都市与县域中小城市结构一体化为目标指向,推进大都市区框架下现代化县域城区的大中小城市“集聚型均衡”发展,是浙江城市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全省和谐发展、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保证。浙江正处于城市化进程加速和城市化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在浙江城市化发展进程中,业界对“优先发展大城市”抑或“优先发展中小城市(或城镇)”的观点一直处于争论之中。大都市是引领浙江实现现代化的重要动力来源,在集聚高端要素资源和重大技术创新等关系重大影响的领域,大城市是唯一的选择。但同时,县域城市化又直接关系着城乡统筹发展,关系到扩大内需、转变发展方式和实现可持续发展,是浙江迈向基本现代化的一条必由之路。
从浙江城市化发展现状看,浙江城市化模式总体上还处于协同发展推进阶段,主要表现为偏重于大城市发展而大城市地位又不突出;忽视中小城市和城镇的发展而县域城市快速发展,但县域城市化水平普遍偏低。这种非均衡城市化模式不仅造成高房价、大城市病,而且从长期来看,非均衡型城市化模式对于经济结构调整和居民收入分配有重大的不良影响。总的来看,受经济活动区域均衡分布影响,城镇也在地理空间上均衡分布。统计杭州、宁波和温州三市城区生产总值在全省比重中的变化,可以看到浙江城市集中化倾向的阶段性变化,以及近10年集中化的停滞现象。因此,这种城市化并不是一种集聚推进的点状城市化,而是一种分散推进的面状城市化。同时,与工业化国家和地区(如韩国、新加坡)同期发展阶段的城市化水平相比,浙江城市化水平滞后15~20个百分点,城市化发展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而且,滞后的城市化进程又使大城市集聚效应得不到充分的发挥。可见,客观存在的结构性矛盾,既不能仅靠大力推进大城市化进一步集聚来消除,也不能仅靠重点推进县域城市化就能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