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联席会议在我国行政管理实务中得到广泛运用,但目前国内法学界对于该问题的研究十分单薄;域外关于类似制度的研究也大多限于公共管理学的视角。任何事物的存在都有其缘由,本章对行政联席会议理论基础进行的分析,就是通过多学科理论论证行政联席会议制度存在的合法性与正当性。
刘东辉: 1981年生,河北承德人。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教师,天津师范大学地方政府法治研究中心(智库机构)研究人员。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行政法、公务员法。主持完成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项目,参与多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项目、司法部项目等。在《江汉论坛》《法律日报》等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