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以上的GDP社会贡献度和仅5%以下的金融服务满足率突显小微企业的融资“尴尬”和发展困境。小微企业实力较弱、资产缺乏等先天性不足使得他们集体性地很难入银行业机构信贷审批官们的“法眼”,提高对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成为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一把钥匙。国务院在“国九条”第四条中也明确要求“适当提高对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但是这个容忍度的上限是多少。通过对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的风险测算,这个上限宜为3%。
区域经济发展,区域经济,经济预测,研究报告,深圳市,2011,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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