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后,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逐步转型,贵州金融法制不断发展。在1980年前后的恢复阶段,农业银行等渐次重建,一些货币管理法规开始施行。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时期里,竞争性的商业银行体制渐露头角;信贷管理制度改革,资金供给制取消。1993年后,市场经济金融法制体系初步形成。2008年起至今,金融法制建设提速,省政府金融办等组织体系加强,金融业专项规划等政策法规颁行。
地方法治,法治环境,贵州,2019
胡长兵: 胡长兵,贵州省社会科学院法律研究所副研究员,贵州省法治研究与评估中心研究员,法学博士。